助学贷款
时间 : 2018-05-17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金融手段,经专门指定的商业银行,通过财政贴息贷款的方式,帮助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助学形式。
按照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贷款。学生资助中心负责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助学贷款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的年申请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时间
|
内容
|
9月-10月
|
贷款申请
|
10月
|
签订贷款合同
|
11月
|
发放贷款
|
次年4月
|
毕业前提前还款
|
次年5月-6月
|
毕业确认及签订还款协议
|
次年9月初
|
续放国家助学贷款
|
生源地助学贷款
时间
|
内容
|
7月-8月
|
学生至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贷款
|
9月
|
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提交学校,学校办理贷款回执
|
10月
|
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省学生资助中心、省国开行审核贷款
|
11月-12月
|
贷款发放
|
次年4月-5月
|
毕业确认及签订还款确认书
|
次年6月-8月
|
续贷申请
|